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院址设在衢州市紫荆西路119号,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裁决庭)、司法警察大队、交通巡回法庭、巡回人民法庭等16个部门,下辖花园人民法庭、航埠人民法庭及下属事业单位审判保障中心,担负着柯城区9个乡镇、8个街道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紫荆西路119号
邮编:324000
投诉电话:3026039
二、 职能部门的业务主管范围:
1、立案庭 (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本院审理的刑事自诉、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刑事公诉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审查并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依法审理适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对简易案件进行速裁,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处理来信来访,生效法律文书证明的登记工作,诉讼材料的传递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开庭公告上传工作,上诉案件移送工作,判后答疑的联系工作;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2、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特殊侵权、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有关合同纠纷案件;争议标的在300万元以上的不属人民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办理有关特别程序的民事案件,监督和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3、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审判知识产权(不含专利权纠纷)案件;争议标的在300万元以上的不属人民法庭审理的商事案件;监督和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工作事项。
4、行政审判第一庭
负责审理衢州市范围内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其他工作事项。
5、行政审判第二庭
负责办理柯城区范围内的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办理其他工作事项。
6、执行庭
执行本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工作事项。
7、执行裁决庭
承办本院执行案件裁决事宜;接待、处理本院涉执来信来访;负责相关调研及文字综合工作。
8、交通巡回法庭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对交警部门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及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受理和解除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协调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
9、巡回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石梁镇、七里乡、九华乡、姜家山乡、万田乡、双港街道、白云街道等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的不属民一庭、民二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审理扶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案件、相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10、花园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花园街道、黄家街道、石室乡、新新街道、巨化片区、金桂、银桂、丹桂等区域,以及在本辖区内的不属民一庭、民二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11、航埠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航埠镇、华墅乡、沟溪乡等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的不属民一庭、民二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审理扶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案件、相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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