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人民法院
网址:https://hainingcourt.gov.cn/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6号
涉诉信访电话:0573-87017136 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3-87017031
海宁市地处钱塘江北岸,辖8个镇、4个街道、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面积863平方公里(含钱塘江水域),户籍人口69.77万人,常住人口85.85万人。海宁历史悠久,民风淳厚,名人辈出,为文化之邦,尤以灯、潮、名人三大文化独具地方特色。
海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位于钱江西路86号,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室等12个内设部门和机关党总支。下辖长安、袁花、盐官、许村4个人民法庭以及1个巡回法庭。
近年来,海宁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首批五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同时,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近五年来受到嘉兴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累计125人次。
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一、地域管辖
管辖硖石街道、海洲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马桥街道;许村镇(许村法庭);长安镇(高新区)、周王庙镇(长安法庭);盐官镇、丁桥镇、斜桥镇(盐官法庭);尖山新区(黄湾镇)、袁花镇(袁花法庭)范围内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等。
二、级别管辖
1、管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不包括1亿元)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辖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2、管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不包括5000万元)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3、管辖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不包括1000万元)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4、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院辖区内的婚姻家庭、继承、物业、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一审民事案件不受诉讼请求争议标的金额的限制。
部分审判庭、人民法庭简介:
(1)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对本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及与上级法院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涉军”、“涉外”民事案件;负责审理二次分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及按规定一次分流的其他民事案件。
(2)民事审判二庭
负责对本院审理的商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及与上级法院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破产、强制清算案件;负责审理二次分流的商事案件及按规定一次分流的其他商事案件。
(3)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涉外”商事、知识产权案件;负责审理二次分流的部分商事案件。
(4)巡回法庭
审判本市市区范围内的较为疑难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物业管理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派出法庭:
(1)长安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长安镇、周王庙镇及连杭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2)盐官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盐官镇、丁桥镇、斜桥镇及盐官景区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3)袁花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袁花镇、尖山新区(黄湾镇)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4)许村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许村镇及临杭新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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