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top图片
网站logo图片   首 页   | 新法速递 | 行政法律 | 司法解释 | 婚姻法律 | 劳动法律 | 合同法律 | 民法相关 | 侵权赔偿 | 诉讼方面 | 刑法方面 | 担保规定 | 知识产权 | 执行方面 | 公司企业 | 律师说法 | 生活百科 | 法律格言 | 旅游栏目 | 杭州区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咨询按钮图片
=== 依法治国 ===        欢迎您光临本站!浙江叠胜律师事务所陈明律师竭诚为您解答法律问题,能为您的生活或事业排忧解难是我们最大的荣幸!您在本站可以查看常用的法律规定,还可查看律师说法栏目。您还可以在律师咨询栏目秘密向律师咨询案例,律师看到后会及时电话联系您,为您解答。另外,在本站还有奇闻轶事、生活杂谈、旅游景点介绍等栏目。本网站新运行,不足之处请提宝贵意见,多谢!       === 以德治世 ===

简体显示网页 -0

律师微信

 
站内搜索

    

 

律师说法指示牌
申请结婚登记证需要准备如下证件和书面材料:        离婚登记需要符合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条件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条件、手续、材料        开设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的要求、程序?        申请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和程序        婚姻当事人、律师、司法人员等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手续        职工年休假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的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的十个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        辩护律师以及其他辩护人的责任、作用是什么?有哪些权利?(刑事诉讼法)        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权的约定吗?        对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进行查处的主管单位是那个局?        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产生纠纷按民间借贷起诉,还是买卖合同?        乘客开门致人损害赔偿问题,保险公司\驾驶人\受害人\乘客的责任承担        出于好意友好搭载同乘者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将正式启用全国法院统一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行为人在裁判生效前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吗?        非法请托人要求返还“请托费”和利息损失是否应当支持?        章某诉何某离婚并返还彩礼67万元及花费损失8万元,能否得到支持?        法院开庭时,哪些人可以或不可以旁听,庭审旁听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上诉的期间、条件、上诉状书写提交、上诉费缴纳、二审法院处理结果?        通过点击“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人民法院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进行检索、查询        危险驾驶罪: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又符合醉驾条件的的,一般不适用缓刑,不判缓。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        财产保全的必要性、条件、种类、担保、程序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制度        拾得他人遗失物是否需要返还?如果遗失物毁损、灭失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日工资、加班费、事假、年休假补偿的计算方法,不会算会吃亏的!        请问:受理工伤认定的社保局行政部门是否有权确认劳动关系?        被执行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还应给付加倍利息,加倍利息计算方法,点击查看>>>>        当事人经过协议随便选择一个法院管辖之间的纠纷,是否有效?(协议管辖)       
 

 指标 当前位置 >> 返回首页 >> 刑法 >> 危害国防利益罪----刑法分则第七章第368条至3...
危害国防利益罪----刑法分则第七章第368条至381条
(来源:转载于网络    点击率:1101)
  关键词:法律宣传 律师普法 刑法 律师说法  

   说明: 友情提示:

1、本站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材料均转载自网络公开媒体,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2、在本站发表咨询等内容 ,请不要发表侮辱毁谤他人的语言文字,以免造成侵权。本站保留随时删除和更改的权利。敬请谅解! 

3、本站转载的内容仅供大家探讨,因法律问题涉及时效等诸多问题请不要在此直接引用,具体适用法律案件时请向律师电话或微信咨询。

4、如果您有案例,对于法条读不懂或不理解或不知道如何适用,或欲聘请律师代理,均可在本站“咨询”栏目咨询,也可以电话直通或微信联系

陈明律师
陈明律师,点击查看详细简介
人民法院诉讼费计算器>>>>> 点击咨询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六十八条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军事行动罪】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七十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七十一条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七十四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七十六条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七十九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八十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咨询律师

====打印本文====添加时间:2025-11-17 20:59:15        添加人员:陈明律师   所属栏目:刑法
上一篇: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九节(第363条至第367条)

下一篇:    贪污贿赂罪----刑法分则第八章第382条至396条

>>>随机显示如下内容: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及辖区检察院地址、电话
       浙江杭宸律师事务所简介、地址、电话
       墨鱼的吃法很多,最爽的吃法还是酱油辣根墨鱼
中国律师 陈明律师

律师温馨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电话:16665760091 ,查看律师证、业务范围:点击查看

希望互相链接的站长请加微信:16665760091
友情链接:网站目录大全 目录网 第一目录网 和平九宫网 清洁目录 八客导航网 易企兴目录 家居目录网 故乡目录网 地球吧目录
130网址导航 1000网址导航 九方网址导航 家家展馆网 126网址目录 九方目录网 站长目录网 指北导航网 北网导航网 书阁目录网
按钮 浙江杭州律师普法网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网址:www.zjhzfl.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银座---资募大厦
联系电话:16665760091   邮箱:chenminglvshi@163.com   微信:(加电话16665760091)
酷帝网站目录 工业和信息产业部 冀ICP备2025137510号-1 公安徽章公网安备13080502000190号查询域名:zjhzfl.com
孙悟空
 您是第  位访问本站的用户,真诚欢迎您的光临,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