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1840—1913年),字子淳,别号寄簃,汉族,吴兴(今浙江湖州)人。中国近代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法律现代化之父、中国近代刑法之父。在中国近代法律史上,沈家本有颇多贡献,他主持编撰了《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等大量成文法律法规。同时在他的努力下包括凌迟、戳尸等一批下人道的刑罚被废除。从他开始,中国实行了将近2000年的封建法律体系最终开始瓦解。他也被誉为中国"近代法学之父"。
沈家本主要作品:《历代刑法考》《历代刑官考》《汉律摭遗》《明律目笺》《大清新刑律》《大清现行刑律》《诸史琐言》《文字狱》《刑案汇览》《读律校勘记》《古今官名异同考》《门南读书记》《枕碧楼偶存稿》《古书目》等。
沈家本于清同治元年举人,1883年,中进士,曾任直隶(今北京市)、陕西司主稿。任奉天(今沈阳市)司正主编,兼秋审处坐办、律例馆帮办,后又升为协理、管理等。1893年出任天津知府,1897年调任保定知府,1900末升任刑部右侍郎,1906升任大理寺正卿,最高司法长官,相当于最高院院长。
沈家本在刑部任职期间杨毕案轰动一时,杨毕案,即晚清四大奇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1875年10月,朝廷派浙江学政胡瑞澜复审杨氏一案维持原判,慈禧照例将奏折发刑部核议。当时朝中对该案件如何定罪分歧很大,当月,在刑部的沈家本拟写了以刑部尚书崇实等人名义呈送两宫的《钦差查办事件》折,同时在北京的浙江籍官员也纷纷投书进奏申明案情。故同治皇帝和慈禧太后据此下旨要求重审,最终使杨乃武小白菜案件得以平反昭雪。
1897年沈家本奉命由天津调任保定知府。1900年外国列强侵入北京,慈禧携光绪外逃,命沈家本为山西按察使,但他因公务无法立刻启程复命。八月下旬八国联军进入保定,拘押了廷雍、魁恒、王占奎、沈家本等四人(除沈家本外其余三人全被斩首)。沈家本在狱中被关押了4个月,同年12月,沈家本才结束囹圄生涯,匆匆离开保定,赶往西安,与慈禧汇合。抵达京城前夕被升为刑部右侍郎,从此步入了清王朝司法界的最高层。
1902年清政府在国内外的压力下被迫推行新政。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三名总督推荐沈家本、伍廷芳主持和修订法律。伍廷芳常年在国外,对西方法律有着深刻的了解,而沈家本则对中国法律颇为熟悉,两人中西结合,为修订法律打下了基础。
1906年清政府宣布筹备立宪,修改官制,沈家本出任大理院正卿。大理院是近代式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正卿是大理院最高长官。
1912年,溥仪宣布退位,大清王朝退出历史舞台。沈家本也退出了官场,在枕碧楼度过了他的晚年,为后人留下了大量不朽的著作。1913年端午节,享年73岁的沈家本在北京金井胡同枕碧楼逝世。
沈家本纪念馆坐落在湖州市吴兴区衣裳街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为纪念我国著名法学家沈家本,纪念馆由湖州市政府于2012年建立,2013年1月正式对外开放。纪念馆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共分为两层,以方形布局。馆中矗立着沈家本铜像及仿汉白玉雕像,馆内陈列沈家本修订的法学文献、遗物、书法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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