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经过:
在1954年、1962年及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多次尝试启动民法典的立法工作,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未能完成。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年12月23日,“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计12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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