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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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地处浙江省西北部、钱塘江中游,呈现“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貌特征,辖10个乡镇、4个街道、181个行政村、37个社区。
桐庐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3个,包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审判服务保障中心。下设派出人民法庭4个,分别是分水法庭、横村法庭、江南法庭、科技城法庭。
桐庐县人民法院分水法庭下辖分水镇、瑶琳镇、百江镇、合村乡4个乡镇;
桐庐县人民法院横村法庭下辖横村镇、旧县街道、钟山乡、莪山畲族乡4个乡镇(街道)
桐庐县人民法院江南法庭下辖江南镇、凤川街道、新合乡3个乡镇(街道);
桐庐县人民法院科技城法庭集中管辖县域内的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商事纠纷。
桐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案件的立案前引调分流、立案、立案调解、立案环节案件受理费用的缓交申请审批;负责诉调对接管理;负责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诉讼服务网日常运作;负责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材料收转、送达、信访接待(执行接待)等对外服务和审判执行辅助服务工作;负责仲裁、诉前保全申请审查裁定;负责属本院 机关业务庭管辖的审理程序外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审查;负责再审申请审查;负责办理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负责审查申请司法确认、实现担保物权、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负责指导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工作等。
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各类第一审民商事疑难复杂繁案案件的审理。
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负责繁简分流、简案调解及各类第一审民商事简易案件的审理。
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
审理金融借款合同、公司解散、强制清算、破产等专业类案件。
桐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负责各类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案件并作出裁决以及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
桐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主要负责审理全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审理部分分流的民商事简案,指导驻庭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提起再审案件的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审理;负责司法鉴定、资产评估机构的选取及委托;负责案件移送及公文交换等;负责案件审理执行流程各节点管理监督、案件质效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司法统计分析、阳光司法、司法建议管理、审委会交办事务;负责审判团队及成员审判业绩考核的基础数据管理等。
桐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负责执行工作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依法办理初执执行案 件、恢复执行案件、保全案件等执行实施案件;负责本院执行案件执行线索的受理、报告、处理和网络查控;负责开展执行案件远程指挥,依指令参与联合执行活动和执行协作工作;负责组织处置一般突发事件和执行总指挥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命令;负责办理委托或受托执行有关工作;负责执行中裁决案件和执行异议、申请复议案件的审查;负责执行服务窗口工作;负责程序事务、信用惩戒、案款管理、司法拍卖、信息公开等执行事务管理;负责涉执案件流程节点监控、结案审查、质量评查、终本监督等监 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信访工作;负责执行队伍管理;负责执行工作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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